问题 | 股东借款给公司可以收取利息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股东向公司申请借款,是否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并未在法律层面上做出强制性规定;
然而,若借款合约中对利息事项未做具体约定的,则通常可被视为无须支付任何利息。 若借款合约中对支付利息的相关约定不够清晰或存在模糊之处,并且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进一步的补充协议时,应依据当地惯例以及实际交易方式、习惯、市场利率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利息金额;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一般情况下可被视为无需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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