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约定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中,法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其时间计算起始点既指权利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损以及义务人身份之日,但时效期最长不超过二十年,且自权利受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当权益受损时限超过二十年时,即便权利人有特殊情况,依然无法获得人民法院的保护,此类情形下可尝试向法院提出延期申请。 对于未能明确定义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则从出具欠条之日期即刻起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寻求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 在此期间内,若债权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未曾进行过任何申诉行动,自其权益被侵犯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之后,则人民法院不再对该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但若出现特殊情况,权利人仍可依据法院审查结果获得延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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