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写的不是真实名字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条内容不是当事人写的不一定有效,因为借条是可以打印的,只要保证落款处有借款人的亲笔签名就可以了。若是借款人由于生病等原因,无法亲自签字的,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字,只要代理关系有效,那么不是本人签字的借条一般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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