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一定要表现秘密性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盗窃罪一定要表现秘密性吗 盗窃罪这一犯罪形态并非必然要求主体的行为具备隐秘性元素。在此基础上,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盗窃犯罪的界定更为专注于描述行为人依非法意图侵占、私自拿取他人财产的行为特征,而非强调行为实施过程中的特定手法。换言之,当行为人为实现其非法占有的意图,擅自将他人的物品不问手段地据为己有时,该违法行为即具有了刑事犯罪性质,不论行为是否涉及到秘密手段的运用,均有可能被认定为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一定是罪犯吗 1、在法律层面上,偷窃活动的性质取决于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若损失金额规模较小,便只是一般的侵权违法行为,而如若涉及较大金额之物证时,则可能被视为犯罪行径。在此情况中,盗窃既可归为普通的违法行为,也能划归为犯罪类型。若因盗窃行为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超过了个地方相关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为犯罪,否则它仅仅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 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于那些实施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故意损坏公共财产等违法行为者,将面临长达五日内至十日内的行政拘留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最高五百元的罚款。针对情节较为严重者,有可能会受到长达十日至十五日的行政拘留、罚款一千元的严厉制裁。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盗窃罪】对盗取他人财产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附加或单独判处罚金;若金额数量较大或出现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携凶器盗窃、扒窃等情节严重的情况,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附带或单独判处罚金;如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它特别恶劣情节,将被宣判有期徒刑十年或更长时间,同时附加或单独科处罚金或者没收所有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一定是物吗 盗窃行为所涉及之侵害客体范畴,绝大多数情况下应聚焦于“财产物质”。在此所述之财物物质,不仅涵盖具形之物,例如货币、商品等实体存在之物,同时亦包含无形之物,诸如电力、燃气等具备经济价值之资源。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并非所有具有一定价值的事物均可作为盗窃犯罪的侵害客体。举例来说,部分物资或物品具有人身专属特性,且无法通过金钱等方式直接衡量其价值,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此类实物并不被视为盗窃犯罪的侵害客体。总而言之,要判定某种特定对象是否可以构成盗窃犯罪的侵害客体,关键在于该对象是否具有经济价值,以及其是否能够被转移占有与控制。 盗窃罪不要求行为隐秘。我国《刑法》对盗窃罪的定义更侧重于非法侵占、私自拿取他人财产的行为,而非特定手法。只要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擅自占有他人财物,不论是否秘密进行,均可能构成盗窃罪。这表明,盗窃罪的认定更侧重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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