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重婚罪中同居关系的认定:男女双方未经登记便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同居关系。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
构成重婚罪的条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4、客体要件: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构成重婚罪的情况包括:
1、有配偶者与他人又登记结婚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