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判给女方可以要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孩子被判定给了女方,不过在某些特定的状况之下,那是可以把孩子要回来的。
要是女方出现了那种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况,像是虐待孩子,或者遗弃孩子之类的,男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把孩子的抚养权给变更。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女方自己同意变更,然后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之后,也可以进行变更。 不过,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得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变更的必要性,比如说女方的生活环境发生了特别重大的变化,变得不利于孩子继续生活下去之类的。 通常来讲,法院在处理这类事情的时候,会把孩子的利益放在首要的位置去考量,会综合各种各样的因素来判断到底应不应该变更抚养权。 所以说,要想把孩子的抚养权给要回来,就得具备法定的事由,并且得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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