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年了还能要孩子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如果其中一方没有足额给予孩子抚养费,那么在离婚后的一年时间内,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把未支付的抚养费给补上的。
不过,如果超过了一年这个时间期限,通常就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才导致自己没能及时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像被欺诈了或者受到胁迫之类的情况。 法律明确规定,当离婚以后,孩子由其中一方直接进行抚养,那另一方就必须要负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至于负担费用的具体多少以及期限的长短,这得由双方去协商达成协议; 要是双方协商不下来,那就得由人民法院来进行判决。 要是真的发现对方确实有未支付抚养费的这种情况,那么就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手段,来保障孩子应有的合法权益,让孩子能够得到应有的生活费用,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在经济上受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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