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未满12岁离婚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成年子女尚未年满十二周岁之际,离婚过程中对于抚养权的分配将会立足于诸多复杂多样的因素之上。
首先被纳入考虑范围内的便是子女的真实意愿,然而因为此类子女年龄尚幼,他们的意愿并不能起到主导性的作用。 法院往往会依据父母双方各自的经济实力、抚养孩子的实际能力以及所具备的相关条件、同时还包括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与否等多个层面进行综合考量。 如哪位家长能够为子女提供更为优渥的生活环境与优质的教育资源、还有谁能够有更大的闲暇时间来陪伴自己的孩子、或者哪位家长的个性品质能够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更为积极的影响等等。 若父母双方在各方面的条件势均力敌,并且都表现出了强烈的抚养意愿,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抚养权交由母亲行使,然而这种情况并非绝对。 归根结底,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决时的核心理念应当是优先确保孩子的最佳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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