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有孩子了,受法律保护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缔结婚姻关系而共同居住的期间内所诞生的子女,他们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国家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
既然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的法定权益,那么任何人都不能够以任何形式对这些孩子施加伤害或者给予歧视待遇。 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责任问题,无论是身为父亲或是母亲的一方,其实都负有相同且不可推卸的义务。 在实务操作中,那些没有亲自抚养子女的家长,必须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用的法定义务。 至于财产分配问题,在同居期间所积累的共同财产,可以依据一般的共有财产规则进行合理分割。 然而,对于个人财产部分,仍然应该归属个人所有。 若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出现争议,可以选择通过友好协商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化解。 法院将会综合考虑相关事实情况,并遵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以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作出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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