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抚养未成年子女所需支付的费用应当持续至子女达到法定成年年龄时方告终止。
然而,若子女已经年满16周岁而尚未满18周岁,且其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得主要生活来源,同时还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准,那么作为父母的一方就有权利停止向子女提供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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