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由谁出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意义上,离婚所涉及到的子女抚养问题中,非直接监护人应承担起支付养育费用的责任,其目的在于确保孩子在日常生活以及教育等各个层面都能得到充分的满足与保障。
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则需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最终确定。 若非直接监护人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一般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来计算并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