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起诉女方要抚养费去哪里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未成年子女向女方提出索求抚养费用的案件中,通常情况下需向女方驻留地址所在区域的基层人民法院进行正式诉讼申请。
倘若女方已经离开了最初的居所生活地长达一年以上,那么子女便有权利依法向女方目前习惯性居住地点附近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然而,若女方的户籍所在地以及实际居住场所两者并不相同时,应当由女方最为长时间居住的基层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受理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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