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男方想要回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男方欲请求法院判决将子女的抚养权恢复至其名下,需要提供充足的理由与证据来证明女方存在着不宜再担负起养育责任之情形,诸如患有严重疾病、存在虐待未成年子女或有其他极具破坏性的负面行为习惯,以及小孩年满八周岁后,自愿选择跟随男方共同生活,并且男方具备更为优越的环境条件以确保孩子能够健康茁壮地成长。
然而,在缺乏上述充分理由的情况下,要想成功变更抚养权将会面临相当大的挑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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