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配合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假设在离婚事宜中,有一方出现无法配合的状况,那么首先应明确所涉及的问题细节。
例如是否有反对离婚的情绪,对于财产分配或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是否持有异议等等。 若存在反对离婚的情况,另一方可选择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以寻求解决方案。 而针对财产分配或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争议,法院将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提供的相关证据,依照法律规定做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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