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判给谁女方被法院执行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类案件中,针对儿童抚养权归属问题的裁决将会充分考量诸多维度的因素。
若女方遭到司法机关实施强制执行措施,这无疑将对其履行抚养职责的能力构成一定程度的冲击,然而却并非是决定性因素。 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以儿童的年龄、个人意愿、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及能力、生活环境等多个层面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倘若女方因被执行而导致无法为子女提供稳定且优质的生活以及教育环境,那么男方获得抚养权的概率将会相应提高。 然而,若女方能够证明自身具备克服困境的能力,或者子女与其之间的亲情纽带更为深厚等有利因素,女方仍然有机会争取到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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