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诉讼的棘手问题上,若有一方当事人明确表态不需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法院在做出裁决时将会依据多种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评定,这些因素包含了子女的年龄、其本人的真实意愿、父母双方各自的财务状况、抚养孩子的实际能力以及他们所处的生活环境等。
只有这样,才能从众多选项中寻找出能够最大程度地裨益于孩子身心健康发展的那一种抚养安排方式。 就一般的情况而言,年纪尚小的孩子更多地会被判由母亲来承担抚养责任,除非存在着某些特别的情况使得情况发生改变。 若是在双方各方面条件势均力敌的情形下,法官可能会结合孩子与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更为长久、哪一方更具备为孩子提供稳定生活和良好教育环境的能力等因素来作出最终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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