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给孩子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经过法律程序判定需担任子女抚养义务的一方未履行支付抚养费,您可向上诉法庭提出强有力的执行申请书。
此时,上诉法庭将启动多重有效举措,包括查询、临时冻结或充公涉案对方的银行存款,以及通过剥夺、扣除其总收入来保证对子女抚养费的最终实施。 此外,上诉法庭亦可能会采取更为严格的法律手段,如查封、扣押、出售和变卖涉案对方的生活资产等,以便确保子女抚养费用的正常支付与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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