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离婚抚养费怎么算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商议离婚事项之时,关于孩子日后所享有的抚养费用问题,乃是诸多相关利益方共同关注的焦点所在。
抚养费的估算,往往需基于未成年子女的现实需求、父亲和母亲各自的经济才力以及特定地区的真实生活水准进行衡量与权衡。 若父母一方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用便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这个区间予以支付; 倘若需要负担两个或更多子女的抚养费用,则其比例可适度上调,然而一般情况下,这一比例不应超出每月总收入的50%。 对于那些并无固定收入的父母而言,他们所需支付的抚养费用数额,则可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为参考,参照上述比例作出合理的预测与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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