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争取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如若有一方当事人并未积极主张对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法官将依照法令规定,结合孩子的实际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以及孩子自己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权衡和裁定。
倘若孩子年龄尚未达到两周岁,法官几乎会做出将抚养权赋予母方的判决,除非此时的母方存在某些明显不宜承担抚养义务的状况。 至于孩子年满两周岁但不足八周岁的情况,法官将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孩子能够在最有利的环境下茁壮成长作为裁定抚养权归属的依据。 当孩子已经超过八周岁时,法官需要充分尊重其本人的意见和选择,因为这是其对未来生活的权利与自由表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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