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抚养费法院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由法院裁定子女抚养费用时,将会对诸多影响因素进行全面地权衡考虑。
这种判断通常是基于子女生存所需、父母亲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社会现实生活水准等多重因素来达成。 若存在稳定收入范畴,那么在满足子女必需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抚养费用往往可以按照月总收入的大约20%至30%的比例准则来领取。 负担两个乃至更多子女抚养责任的家庭,其抚养费的比例也可相应增加,但通常情况下,此部分增幅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如受诉人无任何固定收入来源,则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可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标准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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