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的特别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离婚,有着一系列特殊规定需要遵守。
首先,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重要依据便是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然而,如出现诸如重婚、与他人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长期沉溺于赌博或吸毒等恶劣行为且屡教不改等情况时,通常会被视为感情破裂的表现。 其次,针对财产分配问题,法院将优先考虑保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无过错的一方也会给予适当的照顾。 此外,在离婚之后,若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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