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生子由被告扶养,抚养费依法判决什么意思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抚养费,这是指对于那些尚未成年,并且需要受到家庭照顾和维持其基本生活所需的未成年子女,以及那些对未成年人和在未成年时期负有法律责任和义务的成年人所应承担的,维持其基本生活费用(如食物、住所等),以及为了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医疗设施而支付的各种费用。
国家法律规定抚养费通常以父母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左右的比例支付。 若同时负责抚养两个及以上身为未成年者,则比率可适当提升至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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