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他人同居拒付抚养费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出现一方当事人与他(她)人共同居住却拒绝履行抚养费用支付义务的情况时,司法机关通常会做出强制性的判决要求该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主要是由于抚养未成年子女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父母亲应尽的基本义务,并无法因为个人道德品质或者行为失范等原因进行推卸或逃避。 在此过程中,法官在作出最终裁决时会酌情综合各种重要因素进行考虑,如子女目前的实际需求状况、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社会的实际生活水平等等,从而合理地确定抚养费用的具体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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