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依法进行离婚协议之际,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扶养费用支付方式及金的具体规定,皆可经由夫妇双方共同协商予以明确。
在此过程中,我们需充分关注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监护人双方的经济承受力以及当地实况生活水平等多项因素。 通常而言,若拥有稳定工资收入,那么其所承担的子女抚育费用可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的比例进行计算并支付。 然而,若需同时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则此比例可适度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得超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至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家庭,他们所需承担的抚养费用数便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参考标准,依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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