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到多大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法律通常要求其中一方按照约定或标准向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监护和抚养费用,直至子女成年,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然而,如果未成年子女已经达到十六周岁,并且他们的劳动收入已经成为他们主要的生活来源,同时他们也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就有权利停止向他们支付抚养费用。 除此之外,如果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如仍然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为失去、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导致他们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那么父母仍然需要承担起抚养责任,继续向他们支付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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