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写孩子的名字,监护人可以居住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法定监护人享有居住权。
在离婚过程中,若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登记于子女名下,则监护人具有代为管理和维护被监护人财产权益的责任。 在没有侵害到子女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监护人为保障孩子日常生活与健康成长需求而入住该处房产是完全符合情理的。 然而,监护人不宜擅自对该房产进行处置或转让等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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