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能不能要求一次性结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事宜中,若您希望一次性结算子女抚育费用,然而依照法院通常的做法,需依据实际情况来权衡判断是否予以支持。
倘若另一方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以实现一次性的偿付,并且这样做有助于保障孩子良好的成长环境并维护其权益,则法院有可能给予了积极的回应。 然而,若对方的财务状况无法承受这一压力,或者一次性支付可能给他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严重影响,那么法院或许不愿意批准这样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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