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给多少合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费的分配数额,一般情况下会基于子女在实际生活中的需求以及父母双方所能承受的经济压力,再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进行综合考量和相应调整。
具体而言,若是父母中有任何一方有着稳定的薪资收入,那么他们每月可从总收入中预留出20%-30%支付给子女作为基本的抚养费用; 若是负责任的父母同时照顾多名子女,那么他们所承担的抚养费比例则可适度上调,然而却不得超出他们月总收入的50%这个上限。 若父母双方皆为失业或是无固定职业者,那么他们所需支付的抚养费用金额则需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许可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以此类推并参照上述固定比例做定夺。 此外,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教育、医疗等特定支出亦是必须要充分考虑在内的重要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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