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婚离婚四岁孩子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离婚诉讼过程中所涉及的子女抚养权益归属问题,应当首先交由父母双方向进行充分协商和妥善处理。
若协商无果或未能达成协议,法院将会根据纠纷中所涉双方的各种具体情形,依据优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理念与原则来做出公正的裁决。 倘若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还需充分尊重并考虑到该年龄段儿童的真实意愿。 在此类特殊情况下,若父母双方在子女抚养权问题上仍无法达成共识,法院则有可能根据上述所述各项因素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后,依法作出最终的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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