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立案了可以撒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故意伤害罪案件立案之后,通常情况下并不能进行撤销的操作。
这是因为一旦案件被立为刑事案件,便说明了公安部门认定已有犯罪行为发生且需对此类刑事责任加以追究。 除非能够证实确凿无疑地没有犯罪实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对社会危害程度较小,以至于无法被视为犯罪,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法定条件得到满足,否则此类案件将无法被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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