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中孩子的抚养权应如何表述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离婚协议往往是解决夫妻离婚事宜以及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关键依据。
在父母双方就此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离婚协议中可约定子女由单方进行抚养,或者实行交替抚养的方式。 换言之,倘若双方面临抚养子女议题达成了合意,那么子女将由双方共同抚养,对于这样的情况,法庭通常不会予以过度介入或干预。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通常情况是父母离婚之后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子女很难同时随同父亲和母亲居住生活。 在此背景下,父母双方通常需要根据离婚协议中的相关规定,按照既定的时间表和规律来交替抚养子女,并且还需就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等各项费用的承担主体及其负担份额作出明确约定和安排。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八条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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