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个月孩子怎么判给男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四个月大婴儿抚养权归属的问题,通常需要参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裁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文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异之后,年龄尚未满两岁的子女原则上应交由女方直接抚养。 然而,这种规则并不代表男方就毫无机会取得孩子的监护权。 假设男方希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他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申请变更对未成年孩子的监护关系。 审理这类案件的法院将综合诸多重要因素加以审慎评估,这些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责任人承受教育、养育能力、孩子个人意愿(至多考虑到四个月龄阶段孩子尚无明确意愿表达能力),以及对孩子未来发展更为有利的生活环境等等。 所以,尽管按照现有法律,年龄未满两岁的子女原则性地应该由母亲承担抚养责任,但这并非牢不可破的定论。 男方仍有可能通过合法渠道积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必须向法院提交充分且合理的理由及证据,以便充分证明自身对孩子具有更优的照护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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