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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四个孩子的离婚一般怎么判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涉及到的子女抚养事宜,主要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妥善妥帖处理。
这一款规定明确阐述离婚之后,父母双方仍具有继续抚养、教育以及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及义务;
并且对不满两周岁的幼童予以特别关注,明确指出此类儿童原则上应交由母亲直接监护抚养;
至于那些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孩子,如果父母在此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则需根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形,尤其是从有利于呵护未成年人子女利益的角度出发,来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裁定;
然而对于已经八周岁以上的孩童,法院应当充分尊重和听取他们本人的真实意愿表达。
因此,在审理有关子女抚养权纠纷案时,法官须从子女的实际年龄、身心健康状况、对父母的情感依附程度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抚养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方位综合考量评估,从而竭力确保为每一位孩子争取到最有利他们茁壮成长的抚养权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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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