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罪无可赦谁是受害者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被认为“罪大恶极”之案件的过程中,首要任务便是清晰地界定“究竟何人成为受害者”。
此举通常包括识别受害人的身份,并进一步深入了解他们因何种罪行而承受的切实损失。 就故意伤害或者谋杀案而言,受害者往往为直接受其侵害之人以及可能因此事牵连其中的亲属成员。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规定(第三十六条),罪犯除了需承担相应的刑事惩罚之外,还有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义务。 换句话说,若实施犯罪后给被害方带来了经济上的重大损失,那么罪犯便有责任对这些损失进行赔偿。 除此之外,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五条也明确提出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与其所犯下的罪行及所承担的刑事责任相匹配。 这就意味着,在做出判决之时,法院将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罪犯的责任大小以及可能适用的量刑幅度,从而最终确定适当的刑罚。 总的来说,对于那些被视为“罪无可赦”的案件,法院将依据犯罪事实、证据、犯罪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以确保公正合理的判决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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