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期离婚能否获得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孕妇处于孕期阶段时离异的情况下,即便孩子尚未出生,未直接参与抚养的一方仍需负担孩子出生之后的抚养费用。
在实践中,通常新生儿都会由母亲来负责抚养,于是在此种情境之下,作为父亲的一方便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然而,若是女方因某些特殊状况导致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意抚养孩子,同时父亲又坚决要求孩子跟随自己生活,或者是由于其他各种原因使得孩子确实没有办法继续跟随着母亲生活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孩子就会由父亲来负责照顾和抚养,此时,作为母亲的一方需要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