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车贴广告保险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车辆不幸遭遇事故,保险公司无权因该车辆张贴有广告而拒绝履行赔偿责任。
然而,若涉事车辆属于营运车辆,且驾驶员并未取得相应的营运资质,则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这主要是由于驾驶员缺乏从事营运活动所需的驾驶资格,因此其行为被视为免责事项之一。通常情况下,各大保险公司的商业险合同条款中会明确规定,如需改变车辆的使用性质,必须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在此背景下,对于那些未能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非营业性车辆,保险公司有权依据合同条款进行拒赔处理。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理赔的其他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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