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成年后是否还可以追讨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子女成年之后,已不再享有请求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未满十八岁却必须自食其力以支持生活所需,这时他们同样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向父母寻求必要的抚养费援助。 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十六到十八岁之间,其劳动收入构成主要生活来源且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未成年人,父母职责便可暂时告一段落。 当父母未能尽到抚养义务之时,无论是已成年还是尚未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都有权力向父母要求支付抚养费用。 在此情况下,父母不仅需要对未成年子女负起监护责任,同时还要承担起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责任。 我们所提到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主要指正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是由于诸如身体疾病等主观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生活的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做了进一步明确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规定,若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那么另一方则需要承担部分甚至全部的抚养费用。 具体支付费用的数目以及期限的长度将根据双方协商结果决定;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由人民法院做出最终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刻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订数额的合情合理要求。 另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述,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及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义务,反之,成年子女亦应有义务积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 在父母无稳定经济收入、经济收入不足以保证当地最低生活需求的情况下,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责任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对于那些和父母共享居所的子女来说,他们有责任为父母提供适当的衣食住行保障; 而对于那些选择独自生活或不愿和父母相处的子女而言,他们仍需承担起支付必要赡养费用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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