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变更子女抚养权时,通常情况下,首先会由夫妻双方率先协调来确立新的抚养权关系。
如果双方之间的协商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此时便可以寻求司法途径,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请求裁决来改变现有的抚养权状况。 因此,对于那些在离异之后的父母来说,他们需要通过共同协商的方式为已经成年的子女重新划定抚养权。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务必签署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此前他们可能已经签署了一份《离婚协议书》并且这一文件已经在民政部门备过案,但是这份《变更抚养权协议》却是针对《离婚协议书》中重要内容的大幅调整和修订。 同时,变更抚养权这类重大的人身关系变动,不仅需要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慎重考虑,而且还可能要求他们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经过公证认证才能够生效。 若选择以协议变更的形式进行抚养权变更,只要在不转移孩子户口的前提条件下,夫妻双方可以直接签署相应的抚养权变更协议; 但如果需要将孩子户口迁出原来的户籍所在地,就必须由夫妻双方亲自前往迁入地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科进行办理。 然而,若决定采用诉讼变更的手段,那么需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抚养权变更诉讼的申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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