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哪些方式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我们有权修改子女的抚养权:
1)在解除婚姻关系后,为保护子女利益,父母双方法律地位平等,都可以以合意协议的方式改变子女在抚养关系中的法律地位; 2)一旦离婚完成,若是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存在下列任一事项,则另一方可依法向法院主张变更子女抚养权: (一)由于意外与突发疾病等状况而无法继续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的; 或者因为身体残疾而心有余而力不足的; (二)已成为子女生活中的主要照顾者,却未能履行抚养义务或是虐待儿童,这种行为会给孩子带来深深的创伤和创伤后应激障碍,这种情况发生时应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三)当已经年满八岁的儿童希望跟随另一个家庭生活,同时这一方还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供给孩子成长所需; 以及(四)由于其他非常紧迫的原因,必须对有争议的抚养权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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