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抚养费用数额的计算方法,可根据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所能承担的经济压力以及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做出合理评估与设定。
对于拥有稳固、固定收入来源的家庭,其定期支付的抚养费用可大致控制在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之间。 若需承担两名或以上子女抚养费用,该比率可视具体情况适度提高,但最高上限不应逾越其月总收入的50%。 至于那些缺乏固定收入来源的家庭,其抚养费用数额则可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业界平均收入,按照相同比例予以核定。 如出现特殊性情况,确实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也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相应的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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