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纠纷起诉的收费标准是什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敬告尊敬的用户:1.如所涉及的争议金额低于或等于人民币壹仟零肆拾圆(1000.40元)的情况下,需由当事人各自支付伍拾圆(50.00元)作为本次争议调解的费用;2.若争议金额介乎于人民币壹仟零壹拾圆至伍万零陆佰圆之间(10,010.00元至500,060.00元)的范围内,则应按照争议金额的百分之四(4%)进行收取;3.若争议金额介乎于人民币伍万零柒佰圆至拾万零玖佰圆之间(50,070.00元至100,090.00元)的范围内,则应按照争议金额的百分之三(3%)进行收取;4.若争议金额介乎于人民币拾万零壹佰圆至贰拾万圆之间(100,010.00元至200,000.00元)的范围内,则应按照争议金额的百分之二(2%)进行收取;5.若争议金额介乎于人民币贰拾万零一佰圆至五十万圆之间(200,010.00元至500,000.00元)的范围内,则应按照争议金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进行收取;6.若争议金额介乎于人民币五十万零一佰圆至壹佰万圆之间(500,010.00元至1,000,000.00元)的范围内,则应按照争议金额的百分之一(1%)进行收取;7.若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壹佰万圆(1,000,000.00元)的范围之外,则应按照争议金额的千分之五(0.5%)进行收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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