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如何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在哺乳期间离婚时,应当首先考虑将婴儿交由母亲亲自抚养。
但若母亲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则父亲有权提出申请要求直接抚养孩子,且此类申请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严重疾病,导致孩子与之共处变得不适宜; (二)拥有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却未尽到抚养责任,此时父亲有权主张将孩子接至身边生活; (三)除上述情况外,孩子的确切心理发育状况,使其与母亲共处生活变得困难。 同时,如果双亲能够就不满两岁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共识,且这种解决方式并不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那么其精神发展也不会产生消极影响,法院亦会给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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