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抚养费应支付到孩子多少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在离婚之后,对于抚养费用的支付期限,应截止至子女年满18周岁。
然而,若子女在年龄介于16到18岁之间、且以自身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亦能够维护该地区通常的生活标准,那么他们的父母便有权停止提供抚养费用。 在离婚事件发生后,如果子女是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的话,另一方则有义务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关于这些费用额度的多少以及支付期限的长度,双方必须进行平等而协商的商谈; 如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的决定权将归属于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在上述条款所规定的协议或法院判决基础之上,并不妨碍未成年子女在适当情况下,向彼此的父母任意一方提出高于协议或判决原先约定金额的正义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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