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书写无子女的离婚协议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凡未曾育有子女者,在拟定离婚协议时,需包括以下几大要点:
1.详列男方及女方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族别、籍贯及各自任职的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以及现居地址及其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等信息; 2.明确表示男女双方基于彼此的真实意愿达成离婚协议的承诺; 3.在婚姻维持期间无生育子女,因而无需考虑有关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 4.针对夫妇共有财产与男方女方个人财产的确权问题作出详细规定; 5.对夫妇之间存在的债务和债权进行妥善安排和解决; 6.明确指出任何一方以欺诈手段擅自隐瞒、转移家庭共有的财产,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为确保生活困顿的一方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协商一致愿意予以一次性经济补偿; 8.最后由各方签署,并注明日期,以示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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