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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子女的探望权如何得到强制执行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的探望权并非强制执行的事项之一。
在夫妻关系解除之后,未直接承担孩子抚养责任的父或母,享有探望儿子或女儿的正当权益,而与其相对应的另一方,也负有积极协助的法定义务。
倘若存在任何机构或个人拒绝协助另一方执行关于探望子女的权利,那么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例如实施拘留或者罚款等强制措施予以处理,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措施并不能涉及到子女的人身安全以及其实施探望的具体环节和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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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