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女方提出离婚请求,关于孩子的监护权问题,有权通过父母双方面的磋商得到妥善解决。
当涉及到尚处哺乳期或年纪未满2周岁的幼儿时,应由其母亲全权负责养育; 反之,但凡已经达到两周岁或者以上年龄段,父母双方都有权利进行商议,如果无法达成共识,便可以向当地法庭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援助。 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原则就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纽带无论面对何种情况都不能被切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