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离婚后,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若对方不负担起对孩子的抚养费用,此时您可采取如下几种措施进行应对:首先,如果是通过协商离婚的情况,那么未亲自抚养孩子的一方有责任按时缴纳抚养费用,另一方则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并以先前商定的协议作为有力依据,请求法院责令对方履行他们应当承担的抚养责任;
其次,如果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达成了离婚共识,而其中一方当事人未能执行法院下达的抚养费用给付命令的话,那另一方就有着充分的权利径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便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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