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家长患有严重疾病或受到重伤导致无法继续承担起照顾和抚养孩子的责任;
2.若在与子女相处过程中不承担抚养责任、实施虐待子女的行为,或是由于这些不良行为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带来了负面影响时; 3.如果子女年龄已达八周岁以上并希望能够跟随另一位家长共同生活,且该位家长具有抚养这个孩子的经济和精神上的能力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父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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