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张家口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所支付之抚养费标准,有稳定薪资收入者,应在每月总收入相当于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
若需承担两个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费用,一般不得超出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对于无稳定收入者而言,抚养费金额可根据该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进行估算,依照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如存在特殊情况,抚养费的支付比例亦可适度调整。 若一方无任何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则可用其所有财产来抵扣子女抚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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