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曲靖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事务中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用的问题,其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若原、被告双方就该事项达成了具体而明确的协议,则应依照相关协议进行处理; 其次,在未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法院有权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原被告双方的经济负担及承受力以及当地实际日常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抚养费用的金额; 最后,对于具有稳定收入来源者而言,其应按照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向原告方支付抚养费用;若无固定收入来源,法院将以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为基础,参照上述既定比例予以核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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